西安市机械工程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办法
2016-01-19 来自: 西安市机械工程学会 浏览次数:1481
西安市机械工程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办法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西安市机械工程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节俭开会、节约时间的原则,结合学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西安市机械工程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选举由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主持。第七届理事会的理事、常务理事、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按照民主协商、选举产生。
二、凡参加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均拥有合法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到会的代表可请委托他人参加选举。
三、第七届理事会采取无记名等额选举方法产生。理事候选人提名名单提交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参加选举的代表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2/3.参加选举的代表须有一半以上表决通过为生效。
四、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的产生采取等额选举。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提名名单提交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参加选举的理事须有一半以上表决通过为生效。
五、第七届理事会领导成员的产生采取等额选举。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提名人选事先报已市科协批准,提交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产生,参加选举的理事须有一半以上表决通过为生效。
六、第七届理事会荣誉职务的决定采取理事长提名,征询意见的方式聘请。荣誉职务提名人选提交第七次会议研究,采取鼓掌的方式通过。
《西安市机械工程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西安市机械工程学会第六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西安市机械工程学会章程》等相关决议采取鼓掌表决的方式通过。